1958 年 12 月 4 日 国际糖业协定,1958 年 注:菲律宾于 1959 年 7 月 29 日向英国政府交存其批准书。该协定于 1959 年 1 月 1 日生效,对菲律宾而言于 7 月 29 日生效, 1959. 参考资料:本协议也发布在 III DFA TS No. 3, p. 105. 第一章 一般目标 第 1 条 本协定的目标是确保以公平和稳定的价格向进口国供应食糖和向出口国提供食糖市场,并通过这些和其他方式促进糖消费量的稳步增长食糖和相应增加食糖供应,以帮助改善全世界消费者的生活条件,并协助维持生产国或地区,特别是经济体在世界市场上的购买力通过向生产者提供足够的回报并使维持公平的劳动条件和工资标准成为可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糖的生产或出口;总体而言,在解决世界糖问题方面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第二章 定义 第 2 条为本协定的目的 (1) “吨”是指 1,000 公斤的公吨。 (二)“配额年”是指公历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包括两者。 (3) “糖”是指从甘蔗或甜菜中提取的任何公认的商业形式的糖,包括食用和花式糖蜜、糖浆和任何其他形式的供人类消费的液态糖,最终糖蜜和低级糖浆除外用原始方法生产的非离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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