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 9 月 22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换文41. 1973 年 9 月 22 日 阁下:谨通知阁下,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希望根据和平原则发展和加强与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友好互利关系。菲律宾共和国与波兰人民共和国共存、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决定在大使馆一级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互派大使。在两国政府相互同意的情况下,本函和阁下的回函构成关于此事项的正式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应于 1973 年 9 月 24 日星期一在马尼拉和华沙同时宣布该协议。阁下,请接受我最崇高的保证。 (Sgd.) CARLOS P. ROMULO 外交大臣阁下 MR.斯特凡·奥尔佐夫斯基 波兰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阁下, 回复阁下 1973 年 9 月 22 日的来信,1 谨通知您,波兰政府希望发展和加强与波兰政府的友好互利关系。菲律宾共和国根据和平共处、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决定与波兰人民共和国建立大使馆级外交关系菲律宾和交换相互认可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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