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 年 5 月 26 日 菲律宾共和国和伊拉克共和国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伊拉克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方,希望为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根据其发展需要和目标,在公平和互利的基础上,同意缔结本协议,并为此目的任命其全权代表:HE ROBERTO V. ONGPIN菲律宾共和国政府 哈桑·阿里代表伊拉克共和国政府交换了全权,认为他们处于良好和应有的形式,并同意如下: 第一条 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和扩大两国之间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特别是在根据各自国家/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法规,以下领域: - 工业; - 石油工业; - 活力; - 住房和建筑; - 农业; - 健康; - 灌溉; - 旅游业; - 科学研究和培训 第 2 条 本协定中提到的合作领域,除其他外,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鼓励各自企业参与农业、畜牧业、住房、工业和技术发展项目的建设2. 鼓励与科技研究有关的信息交流。 3. 鼓励对具体合作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和专家等技术人员进行交流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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