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中央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对方领土设立银行机构的谅解备忘录于 2000 年 5 月 17 日签署
2000 年 5 月 17 日 菲律宾中央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彼此领土建立银行机构的谅解备忘录 2000 年 5 月 17 日签署 本谅解备忘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菲律宾,在此由 HE 代表Rafael B. Buenaventura,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 省长,以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此由 H.E.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显勇,以下简称“双方”。为促进菲律宾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银行和金融领域的更密切合作,双方特此相互同意如下: 一、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应允许并许可中国银行根据菲律宾法律在菲律宾设立和经营分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允许并许可根据菲律宾法律组建的全能银行 METROPOLITAN BANK AND TRUST COMPANY 根据中国法律在上海设立和经营分行。 2000 年 5 月 1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 菲律宾人民共和国 作者: (Sgd.) RAFAEL B. BUENAVENTURA(Sgd.) 戴祥龙 行长 Bangko Sentral ng 菲律宾人民银行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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