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1 月 18 日 菲律宾共和国贸工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矿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贸工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各方”)旨在促进双边经贸关系;通过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扩大矿产资源开发贸易和投资合作 第二条 双方鼓励两国企业开展勘探、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在菲律宾的采矿领域。第三条 双方应鼓励其有关部门和政府机构为两国企业在采矿领域的顺利合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并协助它们加强与上述部门的联系。第四条菲律宾共和国贸易和工业部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项目的规划、投资和建设情况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双方将提出合作建议,努力解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第五条 双方鼓励两国企业开展矿产贸易合作,共同研究相关矿产品市场供需变化和趋势,为两国企业开展合作提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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