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 NO.1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1989 年 4 月 10 日 48 日 ] 控制岛际船舶过度拥挤/超载和倒票的措施 根据政府的政策,确保乘坐公众安全舒适的海上旅行并避免过度拥挤/ 超载及控制 / 杜绝岛际客轮倒票,现公布以下指引: 1. 船舶应停泊在 1 至 1.5 米(或视实际需要的距离)在乘客登船期间从码头/码头出发; 2. 舱单或旅客名单应在船舶离港前准备好并提供; 3. 只允许 [a] 人或持有票的人登船。被发现没有票的,将被处以百分之一百(100%)的加价罚款; 4. 船公司员工不得在船上出票,除非是出于出票目的并因此受到相应处罚。违反此规定,处以不超过五千比索 (P5,000.00) 的罚款,以开票并相应罚款。违反此规定,第一次违规将被处以不超过五千比索 (P5,000.00) 的罚款。对继起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5. 根据 PCGG 备忘录通告第 04-88 号,对乘客进行人数统计的责任在于船东/船舶高级船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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