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授权代理银行退还未使用的预付关税存款(税收抵免)的指南和程序[中国银行行政命令5-9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02月17日
(纳尔)卷。 9号1998 年 10 月 4 日至 12 月 [BOC 行政命令编号。 5-92*,1992 年 2 月 17 日 ] 授权代理银行未使用的预付关税存款退还(税收抵免)指南和程序 通过:1992 年 2 月 17 日(新加坡元)托马斯诉 APACIBLE 专员批准:(新加坡元) ) JESUS ESTANISLAO 财政部长 * 文本可用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UP奎松市迪利曼法律中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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