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授权代理银行退还未使用的预付关税存款(税收抵免)的指南和程序[中国银行备忘录第15-91*]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1年02月12日
(纳尔)卷。 9号4 / 10 月 - 1998 年 12 月 [ BOC 备忘录命令编号。 1991 年 2 月 12 日 15-91*,1991 年 2 月 12 日 ] 授权代理银行未使用的预付关税存款退还(税收抵免)指南和程序 通过:1991 年 2 月 12 日(新加坡)萨尔瓦多 M.米森专员 * 可在办公室获得文本国家行政登记处,UP Law Complex, Diliman, Quezon City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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