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事业巴士和吉普尼车内安装金属容器/垃圾箱[LTO 备忘录通函编号93-18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09月10日
(纳尔)卷。四号3 / 7 月 - 1993 年 9 月 [ LTO 备忘录通知编号93-184,1993 年 9 月 10 日] 在公共事业巴士和吉普尼车内安装金属容器/垃圾箱 为了符合总统和 Fidel V. Ramos 夫人的环境革命计划的目标,并根据所附的指令(见下文)Jesus B. Garcia, Jr. 部长的要求,该办公室的所有相关官员和人员被要求立即遵守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和吉普车)上强制提供金属容器或垃圾桶的要求马尼拉大都会和全国其他地区。特此制定以下指导方针以供实施: 1. 公共事业巴士和吉普车的司机/车主/运营商应提供垃圾/垃圾桶,安全地放置/安装在车辆内,并且不会完全形成障碍或骑车大众的风险; 2. 该要求应成为在机动车检验站和其他机构进行的检验程序的一部分。不遵守可能是此类车辆不注册的有效理由; 3. 没有垃圾桶/垃圾桶的车辆可能会被执法人员逮捕。此外,建议您监督执行情况,并通过媒体参与宣传活动。为严格遵守。采用:1993 年 9 月 10 日 (Sgd.) MANUEL F. BRUAN Brig.法新社将军(退休)助理部长备忘录要求在马尼拉大都会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客运巴士/吉普车,垃圾箱,以支持总统和夫人的环境革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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