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 [ NTC 备忘录通知编号2004 年 6 月 7 日,2004 年 7 月 20 日 ] 公共海岸站的安装和运营 根据 3846 号法案,经修订,1979 年 EO 546 系列,RA 7925,为了促进和加强公共海上通信服务,考虑到海上安全和技术进步,委员会特此颁布以下规定: 1. 公共电信实体 (PTE) 可被授权安装、运营和维护公共海岸电台:在不超过两 (2) 个服务区(城市或直辖市)每个省;在宿雾、拉普拉普和曼达维、伊洛伊洛、巴科洛德、达沃、三宝颜、卡加延德奥罗、杜马格特、罗哈斯和八打雁的任何或所有城市中,为本备忘录通函的目的,这些城市不应包括在各自的省份中它们位于;在国家首都地区 (NCR) 的任何或所有城市和直辖市 2. 委员会可以允许在每个服务区安装、建造和运营不超过两 (2) 个 HF 公共海岸电台,并由正式授权和授权其 (PTE) 授权所涵盖的 PTE 取决于海上海岸电台的无线电频率的可用性。 3.公共海岸电台的许可证和执照申请的处理应下放到公共海岸电台所在的地区办事处。未经委员会有效授权(临时授权或 CPCN),不得向任何 PTE 颁发许可证或许可证,包括测试和演示许可证,包括操作/传播的临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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