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9号1998 年 7 月 3 日至 9 月 [ NTC 备忘录通知编号12-8-98, September 03, 1998 ] 案件抽签和公开要求 为了公共服务的利益,并为了确保委员会事务的透明度,特此公布以下规则: 1. 经申请人提交在其申请/呈请中,法务部应与秘书处协调,在所述提交之日起十五 (15) 天内安排听证会,以便抽签/分配案件以供委员会听证官处理。所述抽奖应公开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应要求申请人、其律师或正式授权的代表和受影响的各方出席并见证抽奖。 2. 在同一次听证会上,上述申请/请愿书的出版要求同样应在获得正式认可的出版公司之间进行抽奖。 3. 为了建立出版公司的认证,必须遵循以下标准:该出版物应覆盖全国;湾。应尽可能有统一的出版率; 4. 申请人应全权负责实现其公布要求,并以下列方式向委员会提交其证明:实际出版物的副本;湾。正式公证的出版宣誓书; 5. 申请人或其律师/正式授权的代表未能出席听证官对其案件的抽签/分配,应授权本委员会推迟该案件。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通函、命令、指示或其部分均被视为已被取代和相应修改。 (SGD.) PONCIANO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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