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3 / 7 月 - 1993 年 9 月 [ CSC 备忘录通函编号29 秒。 1993 年 6 月 30 日 ] 解决涉及公务员和公务员的行政案件的新程序为了消除繁文缛节和消除不必要的官僚层,委员会在其第 93-2387 号决议中对案件的解决程序进行了以下更改: 1. 可向委员会上诉的涉及公务员和公务员的行政案件的决定根据秒。守则第五卷第 47 条,包括人事行为,例如有争议的任命,现在应直接向委员会上诉,而不是向 MSPB; 2. 涉及公务员官员和雇员的行政案件的决定,包括已向 MSPB 上诉的有争议的任命,以及其他直接提交 MSPB 的未决行政案件,现在应提交委员会最终解决。在 MSPB 未决的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应书面通知其各自的案件已提交委员会最终解决。他们应在收到通知后十五 (15) 天内提交对新程序的评论或反对意见。这一新程序自 1993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直至委员会在另一项决议中撤销。请根据相应的指导。采用:1993 年 6 月 30 日(Sgd.)PATRICIA A. STO。 TOMAS 主席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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