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合作条款和合作社章程修订的附加指南[CDA 备忘录通告第93-003 秒。 1993]
(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CDA 备忘录通函编号93-003 秒。 1993 年,1993 年 3 月 24 日 ] 合作社章程和合作社附则的修订注册的附加指南 根据第 6939 号共和国法案第 3(m) 条,为了服务于最佳公共利益,以下指南除行政委员会于 1992 年 5 月 21 日批准的指导方针外,特此颁布: 所有在 PD 下注册的合作社175 和 775 以及 E.O. 898(以前的法律),其注册由 CDA 根据 R.A.第 128 条确认。 6938 和 R.A. 第 17 节6939 应修改其合作条款和附则,以符合 R.A 6938 的规定和 CDA 发布的规则和条例。为统一合作社的结构和运作,保证适当的组织、发展和监督,CDA为每种类型的合作社制定的合作条款和章程范本可以作为样板。合作社的示范条款和章程可以根据合作社的需要进行修改或变更,但第 14 条第 2 款和第 15 条第 2 款要求的规定在合作章程和通过- 各类合作社的法律。此外,下列规定不得修改或变更: 原发起人/合作人的名称;注册董事的姓名;通过合作章程和附则;资本化,除非其增加或减少。...
注册合作条款和合作社章程修订的附加指南[CDA 备忘录通告第93-003 秒。 1993]pdf预览版注册合作条款和合作社章程修订的附加指南[CDA 备忘录通告第93-003 秒。 1993]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