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1 NO.1/ 2010 年 1 月 - 3 月 [ IPO 备忘录通函编号03, S. 2001, May 29, 2001 ] 涉及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的行政投诉抽签机制遵循行政投诉案件抽奖程序。在收到经核实的 IPV 投诉以及证明已支付适当申请费的收据后,BLA 应向双方发送一份答复被投诉人的通知以及抽奖通知,其中指定案件抽奖的日期和时间.案件抽签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案件抽签应通过宾果抽签进行,每个抽签带有与特定听证官相对应的编号。案件应分配给听证官,其号码已从宾果摇床中挑选出来。为此,BLA 应提供一个 bingo-shaker,经双方检查后,将在其中放置与听证官相对应的号码以进行抽奖。如果在同一抽奖日期或连续抽奖日期有两 (2) 个不同的案件被抽奖给同一听证官,则听证官应同时被排除在抽奖之外,其余案件应由抽奖给参与上述抽奖的其他听证官。每周五下午 2 点 30 分或 BLA 视案件紧急程度而定的任何时间进行案件抽奖。抽奖应在 BLA 可用于此目的的听证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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