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2号1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165, S. 2001, March 15, 2001 ] 为国内贸易船舶入级目的的入级协会和实体的认可规则 根据经修订的 PD 474 和 EO 125 的相关规定,以下指南应管理船舶船级社和打算建立船级社以满足菲律宾国内船队需求的实体的认可。 I. 范围 本备忘录通函适用于根据现行菲律宾法律正式组织和授权从事国内贸易船舶入级的所有公司/实体。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会员无需根据本通函获得认可,其签发的证书应根据本局与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备忘录的条款有效并为本局所接受。这些组织。二、一般规定 已获得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认可的船级社特此要求在本通函生效后九十 (90) 天内重新获得认可。否则,将意味着公司当前的认证自动取消。本协议项下的认可和认可是授予许可的先决条件;与目前管理的分类活动有关的权限和激励措施将由 MARINA 管理。三、具体规定 组织应定义并记录其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并确保该方针得到理解、实施和维护。组织应受应包含在道德准则中的道德行为原则的约束,并因此认识到与授权相关的内在责任,包括保证服务的充分执行以及相关信息的机密性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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