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7 月 - 9 月 [BSP 通函,2004 年 6 月 25 日] 2004 年 6 月 23 日发布的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 根据第 7653 号共和国法案赋予中央银行的权力和根据第 8791 号共和国法案第 61 条,特此呼吁贵机构同时发布其综合条件声明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和其他自 2004 年 6 月 23 日起,根据修订后的表格和完成指示/指南。此类条件声明(单独和合并)应在国内机构的主要办事处或外国银行的主要分行/办事处所在城市/省的一般发行报纸上公布位于,但如果没有在同一省份出版的报纸,则在马尼拉大都会或最近的城市/省出版的报纸上。请注意,董事会成员、总裁和常务副总裁(如果没有常务副总裁,则为高级副总裁)的姓名和职务/职务也应在每年 6 月公布,并列在右侧已发表声明的侧栏(1992 年 5 月 189 日第 133 号通知)。条件声明的原件和副本(单独和合并)应在收到此通知后十二(12)个银行工作日内发布之前提交给 BSP 的适当监督和审查部门。条件声明的副本( Solo and Consolidated) 已出版,连同出版商的证书,也应在收到此通知后二十 (20) 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交给 BSP 的相应监督和审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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