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05 年 3 月 28 日的条件声明(单独和合并)的发布[BSP 通函]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29日
(纳尔)卷。 16号2 / 2005 年 4 月 - 2005 年 6 月 [BSP 通函,2005 年 3 月 29 日] 200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 根据第 7653 号共和国法案赋予中央银行的权力,并根据第 8791 号共和国法案第 61 条,特此呼吁旧银行将其条件声明(单独总部、分行和其他办事处)与其综合条件声明(包括其自 2005 年 3 月 28 日起,根据修订后的表格和完成指示/指南。此类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应在主要办事处所在城市/省的一般发行报纸上发表,但如果同一省没有报纸,则在马尼拉大都会出版的报纸上或在最近的城市/省。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的原件和副本应在收到此通知后的十二 (12) 个银行工作日内在发布前提交给 BSP 的相应监督和审查部门。已发布的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的副本连同发布者的证书,也应在收到此通知后二十 (20) 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交给 BSP 的相应监督和审查部门。采用:2005 年 3 月 29 日(新加坡元。) ALBERTO V. REYES 副州长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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