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4 号1-2 / 2003 年 4 月 - 6 月 [ BSP 通函,2003 年 6 月 20 日 ] 2003 年 6 月 19 日发布的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 根据第 7653 号共和国法案授予的中央银行权力,以及根据第 8791 号共和国法案第 61 条,特此呼吁贵机构同时发布其综合条件声明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总部、分支机构和其他自 2003 年 6 月 19 日起,根据修订后的表格和完成指示/指南。此类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应在主要办事处(如果是国内机构)或主要分支机构/办事处(如果是外国银行)所在城市/省的一般发行报纸上公布,位于,但如果没有在同一省份出版的报纸,则在马尼拉大都会或最近的城市/省出版的报纸上。请注意,董事会成员、总裁和常务副总裁(如果没有常务副总裁,则为高级副总裁)的姓名和职位/任命也应在每年 6 月公布,并在右侧显示已发表声明的侧栏(1992 年 5 月 18 日第 1339 号通告)。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的原件和副本应在收到此通知后的十二 (12) 个银行工作日内在发布前提交给 BSP 的相应监督和审查部门。已发布的条件声明(单独和综合)的副本连同发布者的证书,也应在收到此通知后的二十 (20) 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交给 BSP 的相应监督和审查部门。...
截至 2003 年 6 月 19 日的条件声明(单独和合并)的发布[BSP 通函]pdf预览版截至 2003 年 6 月 19 日的条件声明(单独和合并)的发布[BSP 通函]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