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收入条例编号09-2004,经第 2 号收入条例修订。 10-2004 年,澄清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在行使其政府/监管权力时所进行的交易超出了根据 1997 年国家税务局第 121 和 122 条征收的总收入税的范围代码,最后由共和国法案第 1 号修订。 9337[BIR 收入条例 NO. 8-2008]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0日
(纳尔)卷。 19号2008 年 7 月 3 日 - 2008 年 9 月 [ BIR 收入条例 NO. 2008 年 8 月 20 日 8-2008 年 ] 补充收入条例 No. 09-2004,经第 2 号收入条例修订。 10-2004 年,澄清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在行使其政府/监管权力时所进行的交易超出了根据 1997 年国家税务局第 121 和 122 条征收的总收入税的范围代码,最后由共和国法案第 1 号修订。 9337 第 1 节。范围。 - 根据 1997 年《国家国内税收法》(“法典”)第 244 条的规定,该法最后由第 9337 号共和国法修订并由第 9 号税收条例实施- 2°04,经第 10-2004 号税收条例修订,特此颁布本条例,以合理执行有关银行总收入税 (GRT) 的 c°de 第 121 和 122 条和履行准银行职能的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分别阐明了菲律宾中央银行(BSP)为履行其作为中央货币的主要和辅助职能而进行的交易权限不在其覆盖范围内。证券交易委员会。 2. GRT 的性质及其根据《守则》第 121 和 122 节的规定。...
补充收入条例编号09-2004,经第 2 号收入条例修订。 10-2004 年,澄清菲律宾中央银行 (BSP) 在行使其政府/监管权力时所进行的交易超出了根据 1997 年国家税务局第 121 和 122 条征收的总收入税的范围代码,最后由共和国法案第 1 号修订。 9337[BIR 收入条例 NO. 8-2008]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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