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号收入条例中规定的广告活动支出的可抵扣预扣税入门书8-2009[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63-2009]
(纳尔)卷。 21 NO.1/ 2010 年 1 月 - 3 月 [ 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63-2009,2009 年 11 月 12 日] 第 2 号收入条例中规定的广告活动支出的可抵扣预扣税入门书。 8-2009 年收入条例 8-2009 (RR 8-2009) 于 2009 年 10 月 22 日发布,并于 2009 年 10 月 27 日在菲律宾星报上公布。这些条例规定预扣 5% 的可抵扣预扣税 (CWT):地方和全国选举的候选人、他们的政党和他们的捐款人向他们的竞选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付款 本通知提供了 RR 8-2009 实施过程中问题的答案。问题(Q)-1:哪些付款需要缴纳 5% CWT?答案 (A) -1:以下是受 5% CWT 约束的付款:政党和地方和全国选举候选人支付的竞选费用;和 b。个人或法人为购买商品和服务而支付的款项,旨在作为对政党和候选人的竞选捐款。 Q-2:5% CWT 是对候选人、政党或捐款人征税吗? A-2:不。5% CWT 不是对候选人、政党或捐款人征税。 Q-3:那么 5% CWT 是什么? A-3:这是对与竞选支出有关的商品和服务供应商征税。这是对这些商品和服务供应商的收入征税,这些供应商在为候选人、政党和捐助者的竞选要求提供材料和服务时应获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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