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关于汽车保险业务的附加数据[IC 通函第 2015-26 号]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6日
(纳尔)卷。 26号2/ 2015 年 4 月 - 2015 年 6 月 [ IC 通函第 2015-26 号,2015 年 5 月 26 日 ] 提交关于汽车保险业务的附加数据 采纳日期:2015 年 5 月 26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6 月 2 日有关行业在汽车保险业务上的同比表现信息,从而在必要时获得更完整的费率调整统计数据,兹责令所有非寿险公司向评级协会 PlRA 提交,使用作为附件A[*]和B[*]所附表格的该业务的相关统计数据。 2015 年 10 月 30 日,应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首次提交基于 2014 年运营的完整表格,并由一名至少副总裁级别的负责人员正式证明。随后提交基于公司运营的规定年度统计数据前一年的到期日为每年的 4 月 30 日。另一方面,PIRA 应向保险委员会提交以下资料: 合并数据的副本;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保险公司名单和公司数据输入错误的数量。根据第 2 号通函的规定,每延迟一天提交已完成的表格将被处以 5000 比索 (P5,000.00) 的罚款,对于材料信息的每个错误数据输入处以 500 比索 (P500.00) 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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