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城市规划委员会并确定其权力和职责[第 1 号行政命令] 98]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3月11日
MOP, BK 4, v.4,5,6, 169 [ 行政命令编号98,1946 年 3 月 11 日] 创建国家城市规划委员会并确定其权力和职责 鉴于我们的许多城市因战争行动而被摧毁,因此有必要为重建制定计划;鉴于,城市规划现在是公认的政府职能;鉴于,本命令的实质体现了菲律宾国会在其上届第二届特别会议上通过的《国家城市规划法案》的规定,但由于该法案因包含两项内容而违宪,因此受到总统否决菲律宾国会委员会成员;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塞尔吉奥·奥斯梅亚,凭借菲律宾宪法和现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成立国家城市规划委员会,以制定总体规划、分区条例和细分指导和实现城市区域的协调、调整、和谐的重建和未来发展,以适应当前和未来的需要,最大限度地促进健康、安全、道德、秩序、便利、繁荣和普遍福利,以及发展过程中的效率和经济性;除其他外,包括充分的交通供应、促进防火和其他危险的安全、充足的照明和空气供应、促进健康和方便的人口分布、促进良好的公民设计和安排、经济、明智、公共资金的高效和公平支出,以及公用事业和其他公共需求的充足供应。第 1 节定义。-“建筑物”是指任何人、动物或动产的庇护所、住房或围场的任何结构。 “委员会”指根据本命令设立的菲律宾国家城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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