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对包括在东盟工业合资企业 (AIJV) 中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的优惠幅度,其中根据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和第 5 款的规定,菲律宾正在参与[第 1 号行政命令]第372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9年09月29日
86 OG No. 2, 250(1990 年 1 月 8 日) 372, 1989 年 9 月 29 日]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对包括在东盟工业中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的优惠幅度合资企业(AIJV),根据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和第 5 款的规定,菲律宾参与其中 鉴于 1987 年 12 月的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同意进一步深化优惠幅度(MOP ) 根据经修订的东盟工业合资企业基本协议 (BAAIJV),从最低 75% 提高到 90%;鉴于,经修订的 BAAIJV 第 III 条第 1 和第 6 款规定,90% MOP 应在相关 AIJV 项目商业运营后 90 天内或在批准将上述项目纳入东盟产品清单后 90 天内延长(APL),以先到者为准;鉴于,经修订的 BAAIJV 第六条规定,该协议应在第六份批准书交存后 30 天生效: 鉴于,经修订的 BAAIJV 经菲律宾参议院于 1988 年 10 月 18 日根据参议院第. 43,总统随后于 1989 年 1 月 24 日签署了批准书,之后于 1989 年 3 月作为第六份批准书交存给东盟秘书长;鉴于,屠宰肉类、机械和动力齿条齿轮转向装置和等速万向节是现有的 AIJV 产品,根据第...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对包括在东盟工业合资企业 (AIJV) 中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的优惠幅度,其中根据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和第 5 款的规定,菲律宾正在参与[第 1 号行政命令]第372章]pdf预览版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对包括在东盟工业合资企业 (AIJV) 中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的优惠幅度,其中根据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和第 5 款的规定,菲律宾正在参与[第 1 号行政命令]第372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报告扩展

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对雀巢东盟工业合资企业中包括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90%) 优惠幅度(AIJV) 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规定的项目[第 1 号行政命令] 153]修改经修订的 1976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实现对酱油粉和肉汤/包括在雀巢东盟工业合资企业 (AIJV) 项目,如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的规定[OP 执行命令第78]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对汽车品牌对品牌互补计划中包含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50% 的优惠幅度东盟产业互补基本协议下的产业第397章]修改经修正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实施第十七届东盟经济部长(AEM)会议为扩大 50% 的优惠幅度而采取的措施《东盟工业合资企业基本协议》(BAAIJV)第 III 条第 6 款规定的屠宰肉类 AIJV 产品。 142]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对汽车品牌对品牌互补计划中包含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50% 的优惠幅度东盟产业互补基本协议下的产业72]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对雀巢东盟工业合资企业中包括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90%) 优惠幅度(AIJV) 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规定的项目[第 1 号行政命令] 153]修改经修订的 1976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实施包括雀巢东盟工业合资企业 (AIJV) 项目,如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的规定[行政命令第78]修改行政命令编号。 1994 年第 153 号系列,题为“修改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规定的某些进口商品的税率,以对某些产品实施最低百分之九十(90%)的优惠幅度根据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的规定,包含在雀巢东盟工业合资 (AIJV) 项目中173]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以对包括在品牌对品牌互补计划中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50% 的优惠幅度东盟产业互补基本协议下的汽车工业[行政令79]修改经修订的 1978 年关税和海关法典规定的某些进口物品的税率,以对雀巢东盟工业合资企业中包括的某些产品实施最低 90% (90%) 优惠幅度(AIJV) 经修订的 AIJV 基本协议第 III 条第 1 款规定的项目 *[第 1 号行政命令153]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