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核能研究协调委员会[行政令编号第293章]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1年06月23日
MOP, Bk 10, v.5, pt.2, 85 [ 行政命令编号293,1971 年 6 月 23 日] 成立核电研究协调委员会 鉴于,政府欢迎国家电力公司 (NPC) 和马尼拉电力公司 (MERALCO) 就吕宋岛新增容量的综合规划达成的原则性协议网格;鉴于,联合规划表明,应认真考虑建设一个将在本十年后期完成的核电站;鉴于,应进行涵盖技术、经济、安全、组织和其他相关方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以确定项目在获得融资之前的明确可行性;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创建核电研究协调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专员,菲律宾原子能委员会主席助理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员 副总干事,(运营)总统经济参谋 成员 对外援助协调办公室主任,国家经济委员会成员 特此授权委员会邀请 MERALCO 的一名代表作为其正式成员之一。委员会还应具有以下职能: 通过适当的政府机构,确保外国工程咨询公司的服务,该公司应在 1978/79 年之前在吕宋电网进行建设核电站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研究。为工程咨询公司提供行政、技术和地方融资支持。委员会可在履行其职能时设立必要的小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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