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0, v.5, pt.2, 213 [ 行政命令编号1974 年 3 月 21 日,第 359 号] 修改行政命令第 359 号349 设立特赦委员会 根据 1973 年 1 月 11 日第 95 号总统令,我 FERDINAND E. MARCOS 特此修改设立特赦委员会的第 349 号行政令,如下: “根据总统令第 95 号,日期为 1973 年 1 月 11 日,我,FERDINAND E. MARCOS,以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的身份,根据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和第. 1 经修订,日期为 1972 年 9 月 22 日,特此设立九 (9) 个特赦委员会,其组成和地域管辖权如下: 第一委员会 – 北哥打巴托省、马京达瑙省、苏丹库达拉特省和南哥打巴托省以及以下城市哥打巴托和桑托斯将军:北哥打巴托省的省财政由司法部长——主席指定;哥打巴托警察司令部省长——成员;由国防部长指定的军事律师——成员。第二委员会——北拉瑙省和伊利甘市;北拉瑙省的省财政将由司法部长 – 主席指定; Lanao del Norte 警察司令部省指挥官 – 成员;由国防部长指定的军事律师——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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