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11, v.5, 487 [ 行政命令编号208, February 01, 1991 ] 成立一个全国组织委员会,负责通过文化、艺术和媒体进行价值观教育以及其他目的,而 1987 年宪法。第 XIV 条第 14 条规定:“[T] 国家应在艺术和知识自由表达的氛围中,在多样性统一原则的基础上,促进菲律宾民族文化的保存、丰富和动态演变”;鉴于,通过文化、艺术和媒体进行教育,可以强调既定的菲律宾价值观的重要性;鉴于,有必要建立一个机构来启动和承担将文化、艺术和媒体作为有效的价值观教育工具的首要任务;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QRAZON C. AQUINO,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特此成立国家文化、艺术和价值观教育组织委员会媒体,以下简称委员会,由以下部门的代表组成:外交部(DFA)/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文化和体育部 CDECS)内政和地方政府部(DILG)旅游部/菲律宾旅游局 (PTA) 社会福利与发展部 (DSWD) 北部文化社区办公室 (ONCC) 南部文化办公室 (OSCC) 穆斯林事务办公室 (OMA) 新闻秘书办公室 (OPS) 菲律宾天主教教育(CEAP) DIALECT-PCCEDIU/FACE 和 ITI 文化认同与发展委员会秘书处 国家大众媒体办公室 PEN:诗人、散文家和新奇事物 菲律宾广告委员会 (PB A) 菲律宾通讯协会 菲律宾新闻协会 (PPI) 委员会成员应在他们之间选举主席和副主席以及他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官员。...
为通过文化、艺术和媒体进行的价值观教育以及其他目的而成立一个全国组织委员会[行政令第208]pdf预览版为通过文化、艺术和媒体进行的价值观教育以及其他目的而成立一个全国组织委员会[行政令第20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