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联邦法案第 6 和 72 条第 5 和 6 条的法案,题为“恢复菲律宾国家银行的法案”。 13]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6年09月05日
H. No. 414 / 42 OG No. 10, 2371(1946 年 10 月)[ REPUBLIC ACT NO. 1946 年 9 月 5 日 13 日 ] 修改联邦法案第 672 条第 5 条和第 6 条的法案,题为“恢复菲律宾国家银行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特此将第 672 号联邦法案第 5 和第 6 节修改为:“第 5 节。被冻结的存款联邦政府、市、省和直辖市的余额,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核销后,应作为有利于各自实体的贷方余额:前提是,这些存款余额应保持冻结状态,直至 6 月 30 日, 1947 并应可用于弥补可能在 1947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披露或确定的进一步缺陷: 进一步,任何进一步的调整应仅在财政部长批准后生效: 最后,前提是,根据由根据银行专员的推荐,财政部长。 “SEC. 6. 菲律宾国家银行的净利润应按以下方式每年分配:”(1) 盈余的 50%,直到后者等于银行股本的 50%,其后为 25%上述净利润的百分之一,直到该盈余应等于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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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第 6、37、42、44、45 和 46 条联邦法案第 613 条的法案,题为“控制和规范外国人进入菲律宾的法案” ”并在所述法案中插入一个新的部分,称为第 22-A 部分。 144]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588 条第 8 条的法案,题为“修订联邦法案第 466 条,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法典,经修订的某些部分的法案。”[共和国法号第1280章]一项修订第 389 号共和国法案第 2、4、5、6 和 10 条的法案,经修正后,题为“为黄金开采业提供援助的法案”。第4859章一项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529 号法案第一节的法案,题为“确保菲律宾硬币和货币统一价值的法案”。 4100]一项旨在扩大共和国法案 567 的效力的法案,通过修改其中的第 7 节,题为“修订联邦法案第 466 条第六章的法案”,也被称为国家内部收入代码。[共和国法号。第725章]一项修改共和国法案第 309 条第 6 条的法案,题为“管理菲律宾赛马的法案”。第332章]一项旨在扩大共和国法案 567 的效力的法案,通过进一步修改其第 7 节,题为“修订联邦法案 466 的标题 6 的法案,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代码。”[共和国法案编号。第870章]一项修改共和国法案编号 633 的法案,标题为“创建罗哈斯市的法案”,通过更改其中的某些部分并添加新的部分。第3461章]一项修订第 689 号联邦法案的法案,题为“一项惩罚对用于住宅目的的建筑物的租金投机的法案。[第 66 号共和国法案]一项旨在扩大共和国法案 588 的效力的法案,通过进一步修改其第 8 节,题为“修改联邦法案第 466 节的某些部分的法案,也称为国家内部收入代码。”[共和国法案编号。第9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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