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3072 / 48 OG No. 8, 3223(1952 年 8 月)[ REPUBLIC ACT NO. 770,1952 年 6 月 20 日] 一项创建公共公司的法案,该公共公司被称为菲律宾的科学基金会,并确定其权力和宗旨。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本法应称为“菲律宾科学基金会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菲律宾副总统、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参议院少数党领袖、众议院领袖、卫生部长、教育部长、马尼拉扶轮社主席、马尼拉狮子会主席、全国妇女俱乐部联合会主席、菲律宾总统菲律宾青年商会会长、美国商会会长、中国商会会长Manuel V. Arguelles、Conrado Benitez、Agerico B. Sison、Antonio Nubla、Albino Sycip , Jose P. Marcelo, Gumersindo Garcia 和 Manuel I. Felizardo,菲律宾马尼拉的所有人,他们的同事和继任者,特此创建一个法人团体,并在法律上和法律上,由“菲律宾科学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风格和名称。上述章程成员中的空缺应由章程成员中的任何两名发起并经其他三分之二的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其联系人和继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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