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创建公共公司以被称为国家供水和污水处理局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1383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5年06月18日
H. No. 2026 / 51 OG No. 9, 4461(1955 年 9 月)[ REPUBLIC ACT NO. 1383,1955 年 6 月 18 日] 一项创建公共公司的法案,被称为国家自来水和污水处理局。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创建国家自来水和污水处理局;其一般用途;它所包含的管辖区域和范围;公司的住所和营业地点。为了将菲律宾的所有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和排水系统统一集中在一个控制、指导和一般监督下,特此设立一个名为 National Waterworks 的公共公司及下水道管理局,应于本法核准后一个月内设立。国家水厂和污水处理局应拥有和/或管辖、监督和控制大都会水区现在所包含的所有领土,以及城市边界内现有政府拥有的水厂和污水处理系统现在服务的所有区域、菲律宾的市政当局和市辖区,包括公共工程局的水厂、水井和钻探科服务的地区:前提是,国家水厂和污水处理局的董事会,为了公共服务的利益, 可不时通过接纳或纳入位于菲律宾任何其他城市、直辖市或市辖区的此类作品所服务的任何区域来扩展其领土。国家自来水和污水处理局的管辖范围应扩展到非自给自足和/或不产生收入的供水系统和卫生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营和控制,无论是由管理局出资还是通过补贴进行本法第 10 条所证明的国民政府的权利。...
一项创建公共公司以被称为国家供水和污水处理局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1383章]pdf预览版
一项创建公共公司以被称为国家供水和污水处理局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第1383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