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法案,规定在卡加延省桑切斯米拉市的一家医院的维护和运营,并授权为此目的拨款五万比索。第2404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9年06月21日
H. No. 399 / 55 OG No. 34, 6975(1959 年 8 月 24 日)[ REPUBLIC ACT NO. 2404,195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卡加延省桑切斯米拉市的一家医院的维护和运营,并授权为此目的拨款五万比索。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第 1 节。在医疗服务局下,应在卡加延省桑切斯米拉市设有 25 个床位的综合医院,被称为北卡加延医院。上述医院的场地应由桑切斯米拉市议会与医院院长协商后提供。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用于在截至 6 月 30 日 1960 年的财政年度内对上述医院进行维护和运营:前提是,除非卫生部长证明有合适的医院大楼可用,否则不会发放任何拨款。其在随后几年的运营和维持可能需要的金额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案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4. 本法自本法授权拨款规定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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