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82 / 55 OG No. 34, 6973(1959 年 8 月 24 日) 2400, 1959 年 6 月 21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 ROMBLON 省 CAJIDIOCAN 市的一家医院的运营和维护,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在医院局下,朗布隆省 Cajidiocan 市设有 25 个床位的综合医院,被称为锡布延医院。上述医院的场地由卡伊迪奥坎市的市议会与医院院长协商后提供。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用于该医院在截至 6 月 30 日的财政年度的维护和运营,一千九百六十: 前提是,除非卫生部长证明有合适的医院大楼可用,否则不会发放任何拨款。其随后几年的运营和维护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 4. 本法自本法授权拨款规定之日起生效。 1959 年 6 月 21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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