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869 / 58 OG No. 3, 438(1962 年 1 月 15 日) 3144,1961 年 6 月 17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西黑人省喜马梅兰市建立、维护和运营一家综合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众两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西内格罗斯省喜马依兰市设立医疗服务局下属的拥有 25 个床位的综合医院,被称为西方内格罗斯南部综合医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七万五千比索,用于该医院的维护和运营:但此处授权拨出的任何款项均不得用于除非卫生部长证明有合适的医院大楼可供使用。以后几年,该医院的运营和维护应根据第 1939 号共和国法案提供资金。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1 年 6 月 17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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