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33 / 57 OG No. 3, 440(1961 年 1 月 16 日) 2726,1960 年 6 月 19 日] 一项授权拨款 50000 比索用于维护和运营 LANAO 省卡帕塔根市公立医院的法案。由菲律宾参众两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拉瑙省卡帕塔根市内应有一家拥有 25 个床位的综合医院,称为卡帕塔根公立医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长应颁布为实现本法的目的可能需要的规章制度。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用于该公立医院在 1961 财政年度的维护和运营:前提是,不除非卫生部长证明有合适的医院大楼可用,否则此处拨款的金额将被释放。其后几年的维护和运营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0 年 6 月 19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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