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699H。不。 986 / 94 OG No. 10, 1746(1998 年 3 月 9 日);马来亚 10/30/97 ; 7 VLD 2d 183 [ 共和国法号。 8367,1997 年 10 月 21 日] 一项规定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的组织和运作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标题。 – 该法案的简称为“1997 年修订的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现宣布国家政策:鼓励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会员勤劳、节俭和积累储蓄,明智地使用信贷;规范和监督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的活动,以使其运作在健全、稳定和高效的基础上,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建立额外的储蓄和信贷设施提供便利。公平对待其成员,并减少或防止这些协会损害其成员利益的行为或做法;制定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组织和运作的最低要求和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的成员免受受托人及其官员的不当行为和渎职行为。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术语定义。 – 为实施本法,应适用以下定义: 非股份储蓄和贷款协会是指从事积累其会员储蓄并将这些积累用于贷款业务的非股份、非营利性公司。会员通过为住房建设和发展以及个人理财提供长期融资,满足家庭的需求;协会仅指根据本法和菲律宾公司法成立的非股票储蓄和贷款协会;货币委员会是指菲律宾中央银行的货币委员会; Bangko Sentral 指 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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