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规定在特别选举中宣布任何选举办公室的唯一候选人以及其他目的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8295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6月06日
S. No. 36 H. No. 1934 / 93 OG No. 36, 5552(1997 年 9 月 8 日);杂志 6/21/97;马来亚 6/21/97 ; 7 VLD 2d 172 [共和国法案编号。 8295,1997 年 6 月 6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特别选举中宣布任何选举办公室的唯一候选人,以及为其他目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大会上颁布:第 1 节。政策声明。 – 特此宣布国家政策,为人民在公共事务中提供充分和持续的治理和代表权。为此,国家应尽可能确保政府行政和立法部门的每一个选举职位在任何时候都以最少的政府成本占据。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宣布单独候选人。 – 在为填补总统和副总统以外的选举职位空缺而举行的特别选举中提交候选人证明的截止日期到期后,当该职位只有一 (1) 名合格候选人时, the lone candidate shall be proclaimed elected to the position by proper proclaiming body of the Commission on Elections without holding the special election upon certification by the Commission on Elections that he is the only candidate for the office and is thereby deemed elected.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就任。 – 根据 Batas Pambansa Bilang 881 (也称为菲律宾综合选举法)第 69 和 78 条的规定,在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拒绝正当程序或取消候选资格证书以防止此类宣布的情况下,前项候选人,不得早于预定选举日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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