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3[*],1972 年 9 月 26 日] 为涉及修复和资本发展的公共工程拨款,与以前的公共工程拨款同步。鉴于,恢复和重建因近期灾害而受损的基础设施是政府的首要职责,以使人民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恢复正常;鉴于,除了恢复和重建之外,还必须进行更大的发展努力,以避免经济停滞;鉴于,恢复和重建的实施以及其他发展项目的实施将需要国际贷款机构和其他政府首选的财政援助;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日期为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修订的第 1 号一般命令,为了经济的持续发展,特此发布本法令。为此,特此通过并颁布所附的拨款措施,作为土地法的一部分。 9 月 2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72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 经第 47 号总统令修订。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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