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623,1974 年 12 月 26 日] 进一步修改总统令232,经修订 鉴于,最近的国际事件导致国民经济所有部门(包括椰子产业)出现经济混乱,这表明政府迫切需要通过单一机构在椰子产业中推行明确的发展计划,以改善椰子和其他棕榈油种植者的经济状况,并向国内消费者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持续供应椰子产品;鉴于,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和宗旨,有必要重组菲律宾椰子管理局理事会,在其组成中纳入所需的管理和财务专业知识,并指导实施旨在促进椰子产业的增长和发展:现在,因此,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进一步修正第 232 号总统令,作为如下: 第 1 节第 232 号总统令第 4 节,经第 271 号总统令修订,特此修订并更改为如下: “SEC. 4. 理事会。- 管理局的公司权力和职责应归属于由七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并由其行使,即:主席(应担任董事会主席)和主席,均为菲律宾国民银行nk 为当然成员,其余五名成员由总统根据以下建议任命: 三名成员由菲律宾椰子生产者联合会推荐;菲律宾联合椰子协会推荐的一名成员;由根据本协议第 3-B 节授权建立的杂交椰子种子农场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推荐的一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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