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4 年 4 月 4 日第 1100 号法案] 一项规定对苏里高省房地产评估进行第二次修订的法案。鉴于苏里高省的土地税评估清单格式不正确,因为它们没有按区排列或按字母顺序排列,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没有对所评估财产的描述,因此这些清单被呈现为用于参考或统计目的的价值很小或没有价值;鉴于大量地块已完全从该省的税收评估清单中删除,并且据信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地块并未按其真实价值进行评估;鉴于按照第 582 号法案第 6 节的规定,在最初评估时对土地和改良设施进行的估价以当地货币表示,并且此后并未减少为美国货币,如修正;鉴于上述错误、遗漏和不平等没有得到根据第 582 号法案规定任命的税收修订委员会的纠正,土地所有者或政府官员都没有向它提出投诉:因此,现在,根据美国的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特此为苏里高省设立一个新的税收修订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省委员会和其他两名纳税人,即该省居民,由菲律宾委员会任命并经菲律宾委员会同意,由省长任命。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苏里高省新一届税改委员会的职权为省税改委员会第 582 号法案规定的权力和职责,该法案题为“规定部分修订的法案”。直到,对马尼拉市以外的菲律宾群岛城市的房地产进行评估”,经第 693 号法案修订: 但是,前提是该法案规定的日期,经修订,经菲律宾委员会同意并由民政总督任命的两名新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和旅费,应按照本法第三节和第四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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