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对八打雁省房地产评估进行第二次修订的法案。[第 1052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4年02月20日
[ 1904 年 2 月 20 日第 1052 号法案] 一项规定对八打雁省房地产评估进行第二次修订的法案。鉴于在 1902 年通过第 375 和 457 号法案暂停了八打雁省土地税的评估和征收,并且由于这种暂停,评估已经根据第 582 号法令,在省修会组织时未完成,也未尝试收集,结果是投诉很少,该省所做的工作由于缺乏信息,修订委员会不完整且不准确;鉴于,由于上述条件,八打雁省 1903 年税收的征收揭示了许多错误、遗漏和不平等,对于土地所有者而言,这些错误、遗漏和不平等应予以纠正:现在,因此,根据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特此为八打雁省设立一个新的税收修订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省委员会的三名成员组成和另外两名纳税人,该省居民,由民政总督任命,由菲律宾委员会任命,并征得菲律宾委员会的同意。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八打雁省新的税务修订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应为第 582 号法案规定的省级修订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该法案题为“规定部分修订的法案”。经第 693 号法案修订的菲律宾群岛城市在马尼拉市以外的房地产评估中,“一千九百零四”一词在任何地方都被替换为“一千九百零三”。后一句话出现在上述法案中:但是,由民政总督任命的两名委员会成员的补偿和旅费,由菲律宾委员会并征得菲律宾委员会的同意,应符合以下规定:第 582 号法案第 12 节,但以菲律宾货币支付。...
规定对八打雁省房地产评估进行第二次修订的法案。[第 1052 号法案]pdf预览版
规定对八打雁省房地产评估进行第二次修订的法案。[第 1052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