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被称为行政法典的第 2657 号法案第 242 节的法案。[第 2702 号法案]
[第 2702 号法案,1917 年 3 月 9 日] 一项法案,以修订被称为行政法典的第 2657 号法案第 242 节。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制定:第 1 节。第 2657 号法案第 242 节,称为行政法法典,特此修改如下:“SEC. 242. 治安法官职位空缺的填补。——当任何治安法官的职位出现空缺时,马尼拉市除外,法官地区初审法院应向总督提交一份有资格填补上述空缺的人员名单,并附上希望被任命的人提出的所有申请。总督在获得建议和同意后菲律宾参议院议员,应从上述名单中进行相应的任命:但是,他也可以任命任何不包括在名单中且不是该职位申请人的合格人员担任该职位,而无需任何人的偏好善良,当他认为这样的做法符合公共利益时。”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17 年 3 月 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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