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行政法典第 2441 条的法案,经第 2774 号法案第 7 节修订。[第 2973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1年02月21日
[第 2973 号法案,1921 年 2 月 21 日]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441 条的法案,经第 2777 号法案第 7 节修订。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会并由其授权颁布: 第 1 节。经第 20 号法案第 7 节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2441 节-七百七十四,特此修改为:“SEC. 2441,董事会秘书的任命和职责。-董事会应设一名秘书,由其选举,在任期内任职秘书职位空缺的,临时填补或以同样方式填补未届满。秘书负责市议会的记录。他应完整记录市议会的议事情况。董事会,并将所有相关文件归档;应在为此目的而保存的簿册中记录董事会颁布或通过的所有指示支付金钱或产生责任的条例、决议和动议,并附有通过日期e 相同的,以及条例的公布;应保留一个圆形的印章,上面写着“马尼拉市市政局”,其中心应放置城市的徽章,并在所有法令和其他官员上盖上他的签名董事会的行为,并提交给总裁签字;应促使通过的每项法令按照此处的规定予以公布;须按要求提供由其负责并盖有其办公室印章的所有公共记录的核证副本;并为此收取和收取董事会决议可能规定的费用;并须将其办公室及其内的所有非机密性记录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公开供公众查阅。...
修订行政法典第 2441 条的法案,经第 2774 号法案第 7 节修订。[第 2973 号法案]pdf预览版
修订行政法典第 2441 条的法案,经第 2774 号法案第 7 节修订。[第 2973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