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711 条第 2315 条的法案[第 3150 号法案]
[ 1924 年 3 月 6 日第 3150 号法案 ] 修改第 2711 号法案第 2315 节的法案,被称为行政法典 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第 1 节。第 2711 号法案的第 2315 节,即行政法典,特此修改为:“第 2315 节。限制使用手推车和雪橇。在菲律宾任何改进或建造良好的公共道路上,不得使用轮轴和轮胎宽度小于 2 英寸半的手推车,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雪橇岛屿,当省级委员会按照下一段的规定发布公告时:但是,如果有足够的水泥过路,则应允许雪橇自由且免费地穿越任何此类公共道路,符合以下规定:具有公共工程总监批准的计划和规格,在省级委员会根据业主的书面要求建造,经商务和通信部长批准,可以指定为过境点。上述过境点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如为广大公众利益而建设的,由有关省承担。对于专为种植园所有者利益而穿越的情况,建造和维护费用应由他们承担。 “有建设完善或改善的公共道路的各省省委有责任公告指定,并张贴在全省各直辖市的市政大楼门口,使用窄轮手推车、轮轴与轮子刚性连接的手推车或雪橇是非法的。...
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711 条第 2315 条的法案[第 3150 号法案]pdf预览版一项修订《行政法典》第 2711 条第 2315 条的法案[第 3150 号法案]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