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华 U. FLORES,原告,VS。阁楼。 ENRIQUE S. Chua,答辩人。[A.C. 4500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9年04月30日
366菲尔。 132 EN BANC [A.C. No. 4500, April 30, 1999 ] BAN HUA U. FLORES,原告,VS.阁楼。 ENRIQUE S. Chua,答辩人。根据 CURIAM 的决定: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理事会在本行政案件的第 XIII-98-288 号决议中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并批准......上述案件的调查专员特此将本决议/决定的一部分作为“附件“A”,并认为该建议得到记录证据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充分支持,被申请人 Atty. Enrique S. Chua被停职三 (3) 年。我们引用调查专员 Atty 的 21 页报告。Jaime M. Vibar:事实和案例 原告 Ban Hua U. Flores 寻求取消被告 Atty 的资格. Enrique S. Chua,巴科洛德市的一名执业律师(投诉日期为 1995 年 10 月 11 日),罪名包括“渎职、严重不当行为、违反其律师誓言、职业行为和责任守则,以及亲菲律宾共和国法律的愿景,即:通过伪造和伪造公共文件来欺诈已故配偶的已故寡妇。将虚假和伪造的公共文件强加给涉及骚扰和骚扰的当事人,并剥夺他们的财产权,从而损害他们的利益。...
班华 U. FLORES,原告,VS。阁楼。 ENRIQUE S. Chua,答辩人。[A.C. 4500号]pdf预览版
班华 U. FLORES,原告,VS。阁楼。 ENRIQUE S. Chua,答辩人。[A.C. 4500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