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菲尔。 283 第二师 [ G.R.第 129471 号,2000 年 4 月 28 日] 菲律宾开发银行,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CARLOS CAJES,被告。判决 MENDOZA, J.:这是一份寻求撤销上诉法院分别于 1996 年 8 月 30 日和 1997 年 4 月 23 日的判决 [1] 和决议 [2] 的请求,宣布私人被告 Carlos Cajes 为所有者TCT No. 10101 中包含的 19.4 公顷土地,并下令将上述部分隔离并重新转让给他。先前事实如下:争议土地位于保和省圣米格尔,占地 19.4 公顷,最初归乌尔皮亚诺·穆马尔所有,自 1917 年以来,其所有权由第 3840 号税务申报证明。 [3] 1950 年,[4] Mumar 将土地卖给了同年获得第 R-1475 号纳税申报单的私人被告。 [5]税务申报后来被 1961 年发布的第 R-799 号税务声明 [6] 和 1974 年发布的 D-2247 所取代。 [7]私人受访者占用和耕种上述土地,[8] 在该土地的某些部分种植木薯和木薯。 [9] 1969 年,私人答辩人不知道,何塞·阿尔瓦雷斯成功获得了一块面积为 1,512,468 的土地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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