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阿塔纳西奥·门多萨,上诉人。[G.R.编号 143844-46]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2年11月19日
440菲尔。第755章第 143844-46 号,2002 年 11 月 19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法院,VS。阿塔纳西奥·门多萨,上诉人。 J. PANGANIBAN 决定:强奸受害者,尤其是未成年人,通常不会编造一个关于摘花的故事,如果她的动机不是仅仅出于逮捕并惩罚她的掠夺者。只要她的证词符合可信度的测试,被告就可以仅以此为依据被定罪。案件陈述 Atanacio Mendoza 对 2000 年 3 月 23 日的“联合判决”[1] 提出上诉,该判决在 6059-98-C、6060-98- 号刑事案件中,拉古纳卡兰巴地区审判法院 (RTC)(第 34 分庭) C 和 6061-98-C,判定他犯有三 (3) 项强奸罪。被攻击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在第 6059-98-C 号刑事案件中,“本法院认定被告阿塔纳西奥·门多萨有罪,根据《修订刑法典》第 335 条对强奸罪的定义和处罚没有合理怀疑。 , 经修正,并在此判处他永久隐居的处罚及其所有附带的附加处罚。 “被告还被指示赔偿原告证人玛丽莲·贝尔纳多五万(Php50,000.00)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第 6060-98-C 号刑事案件中,“本法院认定被告阿塔纳西奥·门多萨有罪,其强奸罪是根据经修订的《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266-a 和 266-b 条定义和处罚的强奸罪,并且特此判处他永久闭关的刑罚及其所有附带的附加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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