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菲尔。 209 EN BANC [ G.R.第 154095 号,2004 年 11 月 17 日] FRANCISCO C. ROSALES, JR.,请愿人,VS. Miguel H. MIJARES,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ALLEJO, SR.,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份对 CA-G.R. 中上诉法院 (CA) 裁决[1] 的复审复审的请愿书。 SP No. 55904 确认公务员委员会 (CSC) 的第 991208[2] 号决议,同意被申请人对 1998 年 9 月 24 日命令驳回被申请人作为北萨马省卡塔曼市市政工程师的上诉;第 992130 号决议否决了重新审议的动议。由于由上诉法院从记录中剔除,前提是如下:成为1998年当地选举,弗朗西斯科罗萨雷斯,JR.(或“请愿人”)假设办公室的北撒1999 年 7 月 1 日。此后不久,请愿人召集部门负责人开会,其中有市政工程师 Miguel H. Mijares(或“被申请人”)。会见中,请愿人要求被申请人辞去职务,以辞去职务。不想激怒市长,一周后,受访者告诉他,他对被调到省工程办公室或被详细介绍的可能性“持开放态度”。然后当场,请愿人指示被告准备他的文件。 1998年8月3日,请愿人背书应诉人向北萨马省省长考虑担任省助理工程师一职。... FRANCISCO C. ROSALES, JR.,请愿人,VS。 Miguel H. MIJARES,受访者。[G.R. 154095号】pdf预览版 FRANCISCO C. ROSALES, JR.,请愿人,VS。 Miguel H. MIJARES,受访者。[G.R. 154095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