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章170 第二师 [ G.R.第 199100 号,2014 年 7 月 1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OSENDO AMARO,原告。 D E C I S I O N PEREZ, J.:上诉人罗森多·阿马罗(Rosendo Amaro)对 CA-G.R. 上诉法院 2011 年 3 月 30 日裁决[1] 提出的上诉供审议。 CR-HC 第 02801 号,确认 2007 年 2 月 26 日的裁决[2] 巴拉望和公主港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50 分庭,该裁决认定他犯有强奸强奸罪的合理怀疑罪名。 1998 年 5 月 26 日,上诉人被指控犯有以下强行绑架强奸罪: 1998 年 3 月 26 日左右下午 5 点左右,在位于 Malvar Street 的 Boots Maya 门前, 菲律宾公主港市, 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上述被告人在开始时通过欺骗手段, 后来通过武力和恐吓以及淫秽的设计, 在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绑架了一个[AAA],[3] 一个七 (7) 岁的女孩,通过强迫她并将她带到他在 Bgy 的家。 Tagburos, Puerto Princesa City,无任何正当理由,被指控拘留并剥夺了她的自由,为期二十八 (28) [原文如此];在她被拘留期间,指控 ROSENDO AMARO 对所说的 AAA 有肉体知识,所有这些都是违背她的意愿的。[4]上诉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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