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菲律宾司法部代表,呈请人,VS.胡安·安东尼奥·穆诺兹,答辩人。[G.R. 【第20734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6日
793菲尔。 167 EN BANC [ G.R. No. 207342, August 16, 2016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菲律宾司法部代表,呈请人,VS.胡安·安东尼奥·穆诺兹,答辩人。 BERSAMIN, J. 判决:本案是三部曲中的第三起案件,始于 2000 年的 Cuevas v. Muñoz 案,[1] 该案涉及被告胡安·安东尼奥·穆尼奥斯 (Juan Antonio Munoz) 作为引渡者被临时逮捕,以及 2007 年的政府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诉 Olalia, Jr.,[2] 解决了穆尼奥斯作为潜在引渡人的保释权问题。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政府与香港政府关于移交被告和被定罪人的协议(RP-香港协议)。在本案中,我们需要考虑和解决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引渡请求是否充分遵守了RP-HK协议和第1069号总统令(菲律宾引渡法):关于2006 年 11 月 28 日,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8 分庭批准了引渡穆尼奥斯的请求。 [3]虽然 CA 最初裁定 Munoz 可因串谋诈骗罪和作为代理人接受利益而在香港受审,但它批准了他的重新考虑动议,并于 2013 年 3 月 1 日在 CA-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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