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第5号(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提出附加监管要求,牵头银保监会等单位组建危机管理小组,组织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开展可处置性评估。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风险变化和银行业发展实际对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进行调整,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整体资本管理框架下,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业务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结合压力测试结果,定期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前瞻性、针对性地评估银行在压力情景下可能出现的资本缺口,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提出资本监管要求的重要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第5号(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pdf预览版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第5号(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