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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61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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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
:
2022年07月18日
为加强海关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现将进出口货物税款缴纳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海关制发税款缴纳通知并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推送至纳税义务人。二、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依法缴纳税款;采用汇总征税模式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依法缴纳税款。未在上述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三、纳税义务人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其填发日期为海关税款缴纳通知制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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